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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四場 < 免於資訊恐懼的自由─資訊時代的人權和隱私權 >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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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,總該有一個只屬於自己而不受干擾的小天地。藉此,可以和其他人保持一些距離,這是心理上必要的安全措施。此即謂之隱私。在資訊不甚容易流動的往日,保有適當的隱私並不困難(固有的道德操守也有助);可是,在此資訊發達、流通極為方便的時代,情形就完全改觀了。有些我們平常不很注意的信息,就有人會蒐集,因為集多了就會有用(這是資訊匯集的威力之一)。如果用得無傷大雅也就罷了(像是地址被收去寄廣告吧),若是作不當的用途,那麼可就堪虞了;更可怕的是被人有意篡改資料,這種有計畫的陰謀往往出人意表防不勝防,而一發便難以收拾。 再者,資訊的匯集往往會產生新的訊息。如:情報人員可以蒐集許多非機密的資訊,經整理後往往會產生機密的訊息。是故保有適度的隱私,也是在資訊時代應有的自處之道。 資訊都是為了要用的,用它就難免要流通,流通就難免外洩。所以為了保護隱私,不僅僅要制定隱私權法,還要訂定各種資訊的正當使用規範,這樣兩相配合,才能保護得週延。 隱私權的保護,關係到每一個人的權益,值得大家都來關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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